一、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
1. 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面知识。
2. 一般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消毒、灭菌的知识。
3. 通晓细菌室守则并严格遵守。
4. 负责人应不断更新知识,了解细菌学检验的新进展。
5. 定期或随时与临床医师联系,主动参与临床病例讨论,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达到细菌检验与临床的密切联系。
6.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必要的预防接种,增强自身抵抗能力。
二、工作人员守则
在细菌室工作人员应注意,既不要给室内带来污染,也不要被室内的微生物感染。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穿专用的工作衣、帽入室;必要时应戴口罩。
2、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室内禁止饮食、吸烟、闲谈等非专业活动。
4、养成在室内手不触及口、脸、头发及躯体的习惯。
5、操作中不可说话,以免口中飞沫污染标本。
6、每次完成工作和离开实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接触了致病菌类,须用消毒剂消毒手。
7、个人物品不许带入室内。
8、当工作环境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必须用适当的强消毒液泼撒覆盖污染物,并报告主管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9、工作人员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应用弱或中等消毒剂清洗,必要时应给予药物治疗,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进一步采用特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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