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标准规定了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生产均应在相应的洁净室(区)域内进行。为了对尘埃及微生物的污染进行控制,要求其洁净室(区)的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使用的工位器具应有减少对该区域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因此在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控制环境中的尘埃,对产品的实现过程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尘埃的存在可以导致热原反应、动脉炎、微血栓或异物肉芽肿等,严重的会致人死命,直接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在设计医疗器械洁净室(区)时,必须对可能产生微粒、尘埃的环节,如室内装修、环境空气、设备、设施、容器、工具等做出必要的规定,此外还必须对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和物料分为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并进行净化处理。 然而,无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环境洁净度的控制还不仅限于尘埃,鉴于产品的特殊作用,在生产环境中除了对尘埃要加以限制外,还必须对活性微生物做出必要的控制规定。因为它们对产品的污染要比尘埃更甚,不加以控制则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更为严重。由于微生物在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会不断的生长和繁殖,所以不同环境中微生物数量也不相同,因此,它是“活的粒子”。因而对这些“活的粒子”微生物的控制尤为重要,也更为棘手。 正是这些问题和原因的存在,洁净室(区)必须要同时对生产环境中的尘埃和微生物加以控制。对尘埃、微生物污染的控制,从洁净技术要求的角度而言,有四个原则:
一是对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进行充分地除菌或灭菌;
二是使室内微生物颗粒迅速而有效地吸收并被排出室外;
三是不让室内的微生物粒子积聚和繁殖;
四是防止进入室内的人员或物品散发细菌,如不能防止,则应尽量限制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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